著作權登記范圍
版權也稱為版權。 根據自愿原則,下列作品應當進行著作權登記:
軟件著作權;
文字作品;
口述作品;
音樂、戲劇、民間藝術、舞蹈、雜技藝術作品;
藝術和建筑作品;
攝影作品;
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制作的方式創作的作品;
平面作品和模型作品,如工程設計圖、產品設計圖、地圖、示意圖等;
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。
此外,也接受其他版權相關事項的登記; 各類作品的授權事項登記(計算機軟件除外); 音像制品的注冊; 其他與著作權有關的事項,由版權局指定,中心登記。
出版海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記
音像出版單位受版權局委托出版境外音像制品,包括以錄音帶、錄像帶、CD、激光光盤等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,并報認證登記 中央。
質押合同
版權質押合同登記。
各種注冊相關服務
提供各種注冊相關的咨詢服務; 起草各類注冊相關文件,聯系注冊相關事宜等。
著作權登記費項目已獲發改委批準,中心按照《發改委關于自愿性著作權登記費有關問題的通知》收取。